泾县桃花潭镇文昌路延伸段道路硬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安徽省旅游集团泾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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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同心路司法局四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需解锁 |
地址: 泾县泾川镇财富鑫城B6幢101室 | |
项目名称 | 泾县桃花潭镇文昌路延伸段道路硬化工程 |
项目编号 | JX-GC-GK-2025001 |
开标时间 | 202 5 年 2 月 13 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地址: 芜湖市三山区龙湖新城南区4栋二层 | |
投标报价 : 4123481.94 元 | |
工期: 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合格 | |
综合得分: 100.00分 | |
项目负责人: 张凤平 | |
相关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 6160698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第二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栏杆集镇原栏杆集农贸市场管理用房(农贸市场南侧) | |
投标报价 : 4123499.05 元 | |
工期: 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合格 | |
综合得分: 100.00 分 | |
项目负责人: 张少伟 | |
相关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皖23422221084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第三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官港镇官港村 | |
投标报价 : 4123595.49 元 | |
工期: 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合格 | |
综合得分: 100.00 | |
项目负责人: 沈金华 | |
相关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皖2341 8189177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安徽顺轩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匡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元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弘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拔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徽弘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强达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金清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利有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坤基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泽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伟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华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省冕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宣城市磐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山安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新达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安徽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富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上企业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暂列金计取了税金,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的第4.1.2条规定, 清标不通过, 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2、安徽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雄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众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双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先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山三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巢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翔昀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文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承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上企业不符合招标公告3.3条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2条主要资格评审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3、安徽皖公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人工单价为144.42元/工日,不符合招标文件控制价编制说明人工费规定155.30元/工日,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第五条规定否决其投标,清标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4、 芜湖市四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文件中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人工单价为140元/工日,不符合招标文件控制价编制说明人工费规定155.30元/工日,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第五条规定否决其投标,清标不通过,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 5 年 2 月 14 日至202 5 年 2 月 17 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安徽省旅游集团泾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联系人:需解锁,联系电话:需解锁。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需解锁。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 审 情况一览表: 评审情况一览表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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