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大河乡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宁夏
-吴忠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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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大河乡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大河乡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5】2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彩票公益金500万元,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627. $91,\mathrm{m}^{2}$ 。
2.2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大河乡卫生院院内。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新建综合楼一栋,总建筑面积1627. $91\mathrm{m}^{2}$ ,地上2层框架结构;配套消防水池水泵房236. $\mathrm{34m^{2}}$ 、混凝土硬化385. $5\mathrm{m}^{2}$ 、透视围栏21m;以及室外给排水、电气等附属设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1 23:59附件下载
红寺堡区大河乡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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