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程维修养护试点阜新县梯田水毁修复项目(2024年)施工
辽宁
重点工程维修养护试点阜新县梯田水毁修复项目(2024年)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点工程维修养护试点阜新县梯田水毁修复项目(2024年)已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以阜新市水利局关于《重点工程维修养护试点阜新县梯田水毁修复项目(2024年)实施方案的批复》阜水审(202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总投资75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省预算内资金100%。项目法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人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项目分为三个工程区,分别为大五家子工程区、紫都台工程区、招束沟工程区,计划治理修复梯田面积272.96hm2,其中大五家子工程区修复梯田面积41.84hm2,招束沟工程区修复梯田面积165.30hm2,紫都台工程区修复梯田面积65.82hm2,修复田埂26.38km。
2.2建设地点:辽宁省阜蒙县大五家子镇、紫都台镇、招束沟镇。
2.3招标范围:重点工程维修养护试点阜新县梯田水毁修复项目(2024年)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共计40个日历日。
2.7投标保证金: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3.3业绩要求:无
3.4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企业营业执照成立时间提供)。
3.5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当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水利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2)凡被“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禁止其在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8其他:无
4.投标人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入库操作手册》下载网站.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开展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的通知》。其他交易平台项目按照各交易平台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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