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桥新城老旧隐患燃气设施改造项目
重庆
港桥新城老旧隐患燃气设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港桥新城老旧隐患燃气设施改造项目 已由 重庆市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投 ﹝ 2024 ﹞ 92 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 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港桥新城片区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对港桥新城片区实施燃气设施改造建设,惠及居民9340户。建设内容包括:改造DN63燃气管道16km,DN32燃气管道12km,立管5.3km,为用户加装燃气自闭阀9340个,更换燃气用不锈钢波纹管258.8km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2609.41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010.68 万元。
2.4 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包括改造DN63燃气管道16km,DN32燃气管道12km,设计压力等级为0.2MPa,立管5.3km,为用户加装燃气自闭阀9340个,更换燃气用不锈钢波纹管258.8km,以及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发出的澄清(答疑)及修改(补遗)等通知文件、技术交底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
2.5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 .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
3 .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内容 。
3 .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内容 。
3 .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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