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灌云县圩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级自建)
江苏
招标公告
2024年度灌云县圩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级自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度灌云县圩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级自建)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农建〔202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来源)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灌云县圩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4年度灌云县圩丰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级自建)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灌云县圩丰镇圩丰村。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拆建泵站 1 座( 350ZLB 单机),改造泵站 1 座( 350ZLB 单机),新、拆建衬砌防渗渠 2.45km ,其中新建梯形农渠( b1=1.5m , b2=0.6m , h=0.6m )长 1.65km ,维修矩形斗渠( b=1.1m , h=1.0m )长 0 .8km ;新建渠系建筑物 80 座,其中,新建农渠挂板桥( 1×1.89m 跨, L=2.59m , B=4.5m ) 18 座、新建农门( φ60×4m ) 6 座、新建放水口 56 个( φ30×5m 共 28 个, φ30× 1m 共 28 个) ,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工期: 工期 60天。
2.4招标控制价: 981514.00元 (含 预留金 6万元 ), 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 招标控制价 ,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5工程质量: 国家 、省现行农业项目验收规定和水 利工程相关规范、规定及规程要求 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投标人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
( 2) 资质证书: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 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 项目经理要求:拟报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正式人员,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且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提供“无 在建工程承诺函+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
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 (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4)技术负责人 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 5)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法人代表人(A类)、项目经理(B类)、专职安全员(C类),三人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
( 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 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均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有效劳动合同;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 7)施工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工程需要;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法定代表人(2022年1月1日以来)、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8 )其他要求:投标人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 “ 资格审查资料 ” 提供 “ 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 ,并提供网站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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