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鹿经开区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涿鹿经开区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已由 涿鹿县行政审批局 以 涿行审建审字[2025]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涿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涿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编号:DXGC-ZL2025-F01;2.1.2项目名称: 河北涿鹿经开区装备制造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2.1.3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74.33 亩,总建筑面积 78310 平米。新建标准车间10 栋76940 平方米、附属设施 1370 平米,并配套供电、给排水、道路等附属工程。2.1.4建设地点:涿鹿县河北涿鹿经济开发区内;2.1.5设计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全部设计内容;其他相关配合服务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2.1.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 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相关工作,包括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涵盖编制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设计变更等,以及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其他图纸、后续服务等,且负责设计文件汇总、上报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具有有效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2025年新注册成立的公司可提供2025年01月1日之后由基本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 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或黑名单(注:如投标人仍在处罚期内的,则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有关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5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设计专业注册一级建筑师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任意月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在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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