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扩建项目装配新车间工程
江苏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扩建项目装配新车间工程
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扩建项目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徐开经发备〔2024〕40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徐工矿业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装配新车间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大道169号(和平大道南侧、徐贾快速路东侧)
2.1.2 建设规模: 大型矿山机械智能制造扩建项目装配新车间工程(含车间辅房、厂区围墙、门卫室、化学品库、道路管网、产品存放场等),其中装配新车间建筑面积约56863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 价: 199386441.81元
2.1.4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1.5 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2.1.6 质量标准:合格
2.1.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级(含) 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资格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 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2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33000平方米(含)以上 或单项合同金额13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类似工程业绩从“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链接。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许可证。 类似工程业绩的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3.6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 〕 23 号)。
3.8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 “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3.9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 〔 2018 〕第 6 号 )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 “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发布的信息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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