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检查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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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检查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检查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标证通APP”移动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企业未办理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点击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04 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891 项目名称: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检查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0.0万元 最高限价:120.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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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山东省日照市人民医院检查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招标内容 | 13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3.2投标人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符合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的,应根据所投货物属性提供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若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他场所贮存、销售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根据所投货物属性提供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3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根据所投货物属性提供含本次采购货物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4投标人应根据所投货物属性提供与所投货物对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信息表,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代理机构开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信用山东”、“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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