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全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B-2025013
项目名称:南郑区全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郑区全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9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全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全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提供《汉中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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