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2月份液碱采购反向竞价公告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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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液碱采购反向竞价文件(采购编号:SDHB-HZ-03-2025-0209)
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计划对液碱进行采购,请对我公司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标的情况
(一、采购标的情况
(一)标的名称:液碱
(二)数量:300 吨,以采购方下单量为准,上下幅度不超过 $2%$ 。(三)供货时间:2025 年 03 月(根据甲方电话通知为准,节假日保证正常供货)
(四)最高限价:1220 元/吨
(五)报价有效期:30 天
(六)卸货:不锈钢泵,20 米管子,15 米电线插板插座。
二、项目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项 目 | 指 | 标 |
碱含量 (NaOH)/% | ≥32 |
(二)卸车:化验合格后给予卸货
(三)其他要求
(1)乙方所供货物应符合甲、乙双方确定的特性参数;其他指标(如安全性)等除符合出厂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强制性标准。
(2)供应方必须按照供货时间送货到指定地点。
(3)提供甲方要求的 $13%$ 增值税发票。
(4)按国家、行业标准包装,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5)重量验收:供应方供货到达采购方地点时,以采购方过磅数量为准,并由送货人和接货人共同签字确认。
(6)对产品的质量问题,采购方应在发现后 3 日内向供应方提出书面异议,供应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1 日内负责处理。
(7)供应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如验收不合格或经检验产品质量不合格,供货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处理;或供货方与采购方协商一致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等其他方式解决,由供应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引发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服务要求
(一)中标供应商应当在本文件要求或附件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严格履行供货义务,不得因货物市场价格上涨或其他原因单方明示或以行为表示拒绝供货。若中标供应商拒绝供货,鲁控公司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且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鲁控公司支付合同标的额的 $30%$ 作为违约金。
(二)按质量要求报价,报价包括材料费、加工(安装)费、附件费(易损件、备用件和专用工具、专用件等)、包装费、运输费(运达指定地点含运输损耗费)、装卸费(含出厂装车费,货到工地现场、卸车至地面现场指定地点发生的所有费用)、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安装费、检验费(包括出厂检验、到场检验及相关部门规定的各项检验检测等检验费用)、垃圾清运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等,直至配合完成交货所需要的全部直接和间接费用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
(三)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采购方提供履约保函(现金保证金或银行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提供保函为见索即付独立形式),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
(四)交货:按买方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运费及其它杂项费用由供应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在全部货物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验收合格且供货方提供全额发票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
(六)送货地址: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厂区。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2)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三个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提出疑问截止时间
供应商若对竞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5 年 02 月 19 日17:00 时前,形成书面文字,发电子邮件至 ,并电话通知采购人。采购方将答疑回复文件以书面方式(或电子
邮件)发给所有供应商。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并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
六、采购方书面澄清的时间
采购人在 2025 年 02 月 20 日 12:00 时前,将答疑回复文件以书面方式(或电子邮件)发给所有供应商。逾期任何问题不作答复,并视为无需要澄清的问题。
七、采购方式:反向竞价
八、竞价时间、地点
2025 年 02 月 21 日 9 时,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竞价大厅。
九、竞价规则
凡有意领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搜索到该项目的采购公告,进行信息登记(本项目非电子标,只须注册、登记,无须办锁,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供应商务必确保在该项目登记成功),因未在进行本项目信息登记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各潜在供应商于 2025 年 02 月 21 日 9 时前,登录,在竞价大厅报价。
(1)竞价时间:30 分钟,
(2)竞价方式:减价方式,
(3)起始报价:1220 元/吨,
(4)最小降价幅度:10 元或 10 元的 N 倍(其中 N 为正整数,
如不按要求竞价视为无效投标并禁止参与以后此项目的所有竞价。)
(5)延时方式:300 秒。
特别说明:因供应商自身原因不按竞价规则报价,则该供应商中标无效,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竞价过程中不按竞价规则报价的供应商,不影响按规则报价的供应商中标。
十、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 7320 元,到账截止时间:2025 年 02月 19 日 17 时前
1.1 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否决其报价资格,投标保证金以网上银行支付形式交纳。
1.2 自在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合同签订且成交单位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至采购方指定账户(备注液碱采购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名 称: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
税 号:91341222MA2RRX5474
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肖口镇工业园
电 话:
开户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0 0613 6074 1030 0000 083
注:供应商缴纳成功后将保证金电汇底单发至邮箱 ,并电话通知采购人查收。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 未按竞价规则报价的供应商扣除投标保证金,且中标无效;
3.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证书、业绩材料、财务状况等信息,骗取中标的;
3.3 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4 供应商在确定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在竞价过程中出现《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中出现的违规情形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十一、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示后,在签订合同后【3】日内向采购方提供履约保函(现金保证金或银行或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提供保函为见索即付独立形式),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 。
现金保证金汇入账户(汇款时备注安徽鲁控片碱采购履约保证金):
名 称:安徽鲁控环保有限公司税 号:91341222MA2RRX5474地 址: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肖口镇工业园电 话:开户行:安徽太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2000 0613 6074 1030 0000 083
-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退回至原账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1 合同签订后,供应商不按照合同进行履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已经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供应商应当向鲁控公司支付合同货款总金额的 $30%$ 作为赔偿。
3.2 根据公司的质检方法,认定供应商有掺假行为超过 2 次的,卖方有权终止合同,已经收取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竞价终止
(1)各潜在供应商于 2025 年 02 月 19 日 17 时前,将符合投标要求资格文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或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三大网站截图)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回执单发送至 电子邮箱,以采购方收到投标保证金和邮件时间为准。提供资格文件资料不符合第四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截止报名时间后,采购方审核各供应商资格条件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转账回执单,不符合要求的,采购方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并锁定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竞价机会。因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及投标保证金回执单,造成其失去竞价机会,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方不做任何解释。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变动。
(3)报名不足三家或者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并在发布流标公告。
十三、评审方法和标准
经采购方资格条件审核合格且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完全响应竞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登录竞价大厅进行反向竞价,在竞价时限内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各潜在供应商应当遵循采购方《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指南(试行)》(见附件),接受采购方评价。
十四、采购活动廉洁监督
为加强企业廉政建设,规范集团采购活动,确保采购有关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拟参与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采购项目的有关企业、单位在发现集团总部各部门、权属企业及个人在采购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集团纪委举报。
(一)违规指定中标(成交)商或违规影响中标(成交)结
果。(二)向相关企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或者接受礼品、
礼金、有价证券、信用卡、报酬及其他支付凭证等。(三)在企业、单位报销应由省环保集团及其权属企业或个
人支付的费用。(四)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相关企业、单位的
宴请、娱乐等活动。
(五)违反合同约定使用或接受相关企业、单位提供的通信、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生活用品等。
(六)违规向相关企业、单位推荐分包单位。
(七)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业务投诉电话:业务投诉邮箱: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玉兰广场 4 号楼 2310室收。
举报邮箱:举报电话:
通信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 号玉兰广场 4 号楼 2415室收。
十五、采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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