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http ://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2月28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LHS-2025-00003号
项目名称: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 50万元(每年)
最高限价:每批次预算单价金额为 5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批次按单价进行结算)
采购需求: 针对拟征收土地的社会稳定风险状况进行综合研判,确定社会稳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形成评估报告等 (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表)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在预算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 ,按年续约 )
二、供应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长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1]41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供应商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须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 内 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 并在人员、设备、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能力;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供应商不得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进行查询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 ( 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
(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4)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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