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实训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漯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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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实训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诚良招【2025】03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实训楼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2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公卫实训楼改造(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实训楼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实训楼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2 提供 2023 或 2024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响应人成立不足一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4 提供近期以来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主管单位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
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 提供近三年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6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响应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8 09:30附件下载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卫实训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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