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乐国际机场绿化项目---机械租赁(二次)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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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乐国际机场绿化项目--机械租赁(二次)(招标编号:BNXT-FW-2504)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盛乐国际机场绿化项目---机械租赁(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华春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租赁挖掘机、装载机、汽车吊、随车吊、小黄车、水车、压路机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盛乐国际机场绿化项目---机械租赁(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盛乐国际机场绿化项目---机械租赁(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经营范围涵盖机械设备租赁等相关内容。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
投标均无效。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5日17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盛乐国际机场绿化项目---机械租赁(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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