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科创中心项目06-10地块钢筋、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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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科创中心项目06-10地块钢筋、混凝土采购,招标人为中铁置业集团河北雄安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启动区西北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占地面积10148.5㎡,总建筑面积30546.38㎡,其中地上面积21709.87㎡,地下面积8836.51㎡。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钢筋、混凝土采购;
(2)招标范围和内容:D02-06-10地块钢筋、混凝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2.4.包件划分:共划分两个包件,包件GC-01为钢筋采购,包件HNT-01为混凝土采购;2.5.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钢筋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GJ-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钢材必须供应河钢、敬业、新抚钢、凌钢、山西宏达、首钢长治、内蒙古亚新、唐山东华、建龙、陕西龙钢、晋钢、三高研、河南鼎鼎、河北桥建、山东高速、复星合力品牌产品。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2年-2024年,如2024年还未出提供2022-2023年即可)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的省、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近三年(2022、2023、2024)房建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最少一份(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代理商不得与其代理的生产厂家投同一个包件。若出现此类情况,视为生产厂家和代理商串通投标,招标人有权认定投标文件无效。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凡通过同一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或不同投标人有相同联系方式的投标文件,将视为疑似围标串标行为,判定为围标串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并纳入限制交易名单。
3.2.商品混凝土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HNT-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30万立方米及以上生产线,具备自有180m³/h及以上机组两台套及以上设备。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报表(2023-2024)。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需具有有效的 ISO9000系列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21-2024)的市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1-2002)、《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2011 (J64-2000)和施工工艺有关规定,并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两年(2022-2023)的市级以上专业检测机 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 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不接受有下列企业投标: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内;雄安新区地方建设单位出具的限制交易名录内厂家参与投标。
(7)其他要求:此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若在招标人所属项目涉及需要联合体实施供应,从此次招标的投标人中优先选择。
(8)投标人必须出具裁判文书网的开标前一周查询的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出具信用中国开标前一周查询的记录,并加盖公章。
(9)非国有资本控股的投标人,不得有交叉持股、交叉任职等情况,否则视为串标。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5-02-22 15:30附件下载
236811421739778169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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