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宿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装修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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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铁塔宿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装修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安徽铁塔宿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装修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04-14-04A-2025-D-D00001C01】) ,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按项目招标。
1.1.1 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宿州市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装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给排水、强电、建筑节能、消防改造以及配合完成其他附属设备设施安装施工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采购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1.2 预估规模:含税预算金额约 902.59678 万元(含暂列金 40 万元)。
1.1.3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
1.1.4 质保期:室内装修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2 年;卫生间、屋面、外墙防水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 5 年 。
1.1.5 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1.6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个日历日(含)内完成项目实施并交付验收。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 1 名中标人。
★ 1.5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报不含税总价。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02.59678万元(含暂列金40万元),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2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单项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住宅、厂房除外)。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 / 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原件备查。
2.4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
( 1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2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 〕 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2.5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如下证书: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 2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2.6 控股管理关系:
( 1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2 )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 3 )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1 年 07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13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07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4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19 年 07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6 )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7 )被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 18 )不同投标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2.9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诚 E 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 )完成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17日12时00分至2025年02月2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 注册与 CA 证书申领(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已在本平台注册过并办理 CA 证书的,可直接进入 4.2.2 项目申领,未注册的供应商操作如下:
( 1 )申请供应商注册,请进入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首页,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审批完成后才能进行项目申领;
( 2 )首次使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投标人须获取 CA 证书,访问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在左侧菜单 “ CA 申请”模块,点击新增按钮进行操作。 CA 申请的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 CA 证书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为了避免影响正常投标,请投标人至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 个工作日及时办理 CA 证书。手机 CA 证书售价 200 元人民币 / 三个月或者 500 元人民币 / 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 CA 证书的投标人应确保 CA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 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标证通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 3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 (周一至周五 8:30-17:00 );
4.2.2 项目操作(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完成平台注册后,潜在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进行项目申领。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点击“查看 / 操作”,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点击页面上“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 - 点击“线下支付”。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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