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清远分公司车辆租赁询比项目(标包1-标包4)询比公告
广东
-清远市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2025-2027年清远分公司车辆租赁询比项目(标包1-标包4)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GPDI-ZB-2025-00375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赁车辆主要用于采购人开展线路日常维护、线路抢修等活动,工作日及节假日均有用车 ,需落实365天24小时用车值班值守任务 。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包,各标包预算、服务内容、服务地点、服务期具体如下:
| 标包号 | 服务内容 | 项目预算 (不含增值税) ( 元 ) | 车辆数量(辆) | 服务 地点 | 服务期 |
|---|---|---|---|---|---|
| 标包 1 | 租赁服务 | 418440.00 | 5 | 佛冈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4个月 |
| 标包 2 | 339840.00 | 4 | 城区 | ||
| 标包 3 | 91320 .00 | 1 | 连州 | ||
| 标包 4 | 89184 .00 | 1 | 阳山 | ||
| 合计 | 938784 .00 | 11 | / | / |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划分 4 个标包,具体标包服务内容划分情况详见 1.2条。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兼投兼中,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对一个或多个标包递交响应文件,同时中选的最多标包数为【 4 】个。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供应商单价/总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或经修正后的单价/总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总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具体标包项目预算(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包 1 :人民币418440.00元;
标包 2 :人民币339840.00元;
标包 3:人民币 91320 .00 元;
标包 4:人民币 89184 .00 元。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 、 个体工商户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响应 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如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2.1.2 供应商需提供 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 提供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备案凭证》 复印件 。
2.1.3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 3年( 2022年02月01日 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 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的相关经验。
备注:
(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 扫描件 (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等资料为依据 ;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 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等资料为依据 ;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
( 2)如法人参与 响应 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 响应 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4 项目团队要求:
本项目 拟派 1名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本项目工作,须提供承诺函并附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02月01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 /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2月01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02月01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最近三年内 ( 2022年02月01日 起) 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 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 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4)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6)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同时参加 同一分包(标包) 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0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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