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龙汇R22020地块项目功能区一供配电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五龙汇R22020地块项目功能区一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龙汇R22020地块项目 已由 南通市崇川区行政审批局 以 崇川行审备〔2022〕41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盛和五水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是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供配电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五水中港城西地块。
2.1.2建设规模: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1.3合同估算价: 约1814万元。
2.1.4工期要求:
14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3 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 3 0日 。(该工期包含领表送电完成、供配电主管部门验收完成,取得验收报告)
另:3-7号楼对应工作内容需在招标人开工令发出后70日历天内完成
(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确认的书面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中所明确日期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 供配电工程,包括室外环网柜至配电房之间的管、井及电缆敷设、配电房至各单体内配电间的管井及电缆敷设、配电房内变压器、高低压柜安装及调试、安全工器具、充电桩桥架及电缆、以及充电桩等配套、配电房内照明、接地、空调、除湿机、风机、等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为准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和 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同时具有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醒:
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配电子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配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 和履行合同 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 (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50万元及以上的住宅供配电安装工程。
备注: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3.4根据苏建招办 (2022)2 号文要求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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