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丰中心区(附城镇、城东镇)两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5-00278
项目名称:海丰中心区(附城镇、城东镇)两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851.9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51.9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丰中心区(附城镇、城东镇)两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851.95000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36个自然月。(自履行合同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海丰中心区(附城镇、城东镇)两镇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 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②联合体投标的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④投标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往来信函将通过牵头人传递。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其余投标文件内容须加盖联合体的牵头人公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方成员的真实情况,负责本采购项目涉及的协调工作。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