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北路以西、张王庙路以南地块(中央北路95号A、C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与检测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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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北路以西、张王庙路以南地块(中央北路95号A、C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与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央北路以西、张王庙路以南地块(中央北路95号A、C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与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城建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工程概况:中央北路以西、张王庙路以南地块(中央北路95号A、C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幕府山街道中央北路95号,西临规划道路,北临张王庙路,东临中央北路,南临金碧路。根据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及修复技术方案,本地块土壤修复总面积为5480.61平方米,修复深度最大为6米,建议修复土方量为19453.87立方米。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2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额约为3500万元。 本地块污染土壤拟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修复技术进行修复。为明确修复工作是否达到既定目标、场地环境风险是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地块能否安全利用,在治理修复工作完成后,应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束后,根据检测方案、相关技术规范及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修复效果进行后续检测服务工作。 2、服务期:365天 3、招标范围及要求:中央北路以西、张王庙路以南地块(中央北路95号A、C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与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央北路以西、张王庙路以南地块(中央北路95号A、C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与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央北路以西、张王庙路以南地块(中央北路95号A、C地块)污染土壤修复工程修复效果评估与检测: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应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资质)(须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3)投标人自2020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地块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或检测工作(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编入投标文件中)。(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环境保护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必须提供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原件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原件并编入投标文件中):
① 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 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
③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textcircled{4}$ 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textcircled{5}$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① 投标人需保证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必要时招标人将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实际考察。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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