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水系石河堰改造工程(第四次)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水系石河堰改造工程(第四次)-勘察设计-1
四川
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水系石河堰改造工程(第四次)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水系石河堰改造工程(第四次)-勘察设计-1
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水系石河堰改造工程(第四次)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水系石河堰改造工程(第四次) (项目名称 ) 已由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 批 、核 准 或备案机关名 称 ) 以 遂安发改【2024】68号 ( 批 文 名 称 及 编 号 ) 批 准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上级资金及区级财政配套 ( 资 金 来源)出 资 比 例 为 100% , 招 标 人 为 遂宁市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 已 具 备招 标条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勘察 设计 进行 公 开 招 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安发改【2024】6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安居区安居镇、白马镇、石洞镇、东禅镇、三家镇。
2.2 建设规模:对琼江水系10座石河堰进行改造,将石河堰局部坝段改造成气盾坝,并对所有气盾坝进行信息化改造建设,实现远程控制和监控,建立统一指挥指挥调度系统。
2.3 立项总投资:3346万元。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共计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部勘察设计工作(本项目涉及的水保、行洪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工程勘察设计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后续相关服务)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3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 已完成或正在实施 1个 总投资额不低于 1 000万元的河道整治 类 勘察、设计业绩) , (勘察和设计业绩可分开提供) , 总投资以合同或任意阶段批复文件为主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账户交纳。(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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