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乌鲁木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厨房项目(冷链设备购置安装)项目7-8#库室外乙二醇管道土建配套及8#冷库消防设施冬季临时增设电伴热系统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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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乌鲁木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厨房项目(冷链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7-8#库室外乙二醇管道土建配套及 8#冷库消防设施冬
季临时增设电伴热系统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兵团(乌鲁木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厨房项目(冷链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7-8#库室外乙二醇管道土建配套及 8#冷库消防设施冬季临时增设电伴热系统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兵团(乌鲁木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厨房项目(冷链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7-8#库室外乙二醇管道土建配套及 8#冷库消防设施冬季临时增设电伴热系统项目
1.2 采购人:新疆丝路天山国际食品城投资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兵团(乌鲁木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厨房项目(冷链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7-8#库室外乙二醇管道土建配套及 8#冷库消防设施冬季临时增设电伴热系统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1.6 采购预算:人民币 566247.22 元。
1.7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 采购范围:兵团(乌鲁木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中央厨房项目(冷链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7-8#库室外乙二醇管道土建配套及 8#冷库消防设施冬季临时增设电伴热系统。
2.2 计划工期: 从合同签订起,30 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2.3 建设地点:新疆丝路天山国际食品城(冷链物流区)
2.4 质量要求: 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机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的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或具有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类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
(4)财务要求: 提供 2023 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5)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 年 1 月至今)至少有 1 项参与管道土建配套的类似业绩﹝提供服务合同或委托协议﹞。
(6)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7)其他要求: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①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0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02月 23 日,每日 10 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 486 号南湖明珠大厦南门 8 楼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获取谈判文件,或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发送至 获取谈判文件。
4.2 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须转账汇款到以下账户:
帐 户 名:新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湖北路支行
账 号:30020128
行 号:102881001281
汇款凭证需备注 TC259H06S 标书费,私对公转账还需备注“公司简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2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 486 号南湖明珠大厦南门 8 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5 年 02 月 24 日 16 时 00 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 486 号南湖明珠大厦南门 8 楼)。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 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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