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项目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8采购候选人公示
业主单位
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项目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项目车辆租赁服务采购的采购项目已结束,经依法组建的采购小组的评审,候选成交人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公示内容如下:
候选人名单:
| 排名 | 供应商名称 |
|---|---|
| 1 | 需解锁 |
| 2 | 需解锁 |
| 3 | 需解锁 |
标段清单: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描述 | 备注 |
|---|---|---|---|
| 01 | 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项目车辆租赁服务采购 | 租赁车型包含:1辆车辆原值不超过38万元,排气量不超过3.0L的商务车;2辆车辆原值不超过40万元的越野车。车辆原值以购置发票金额为准。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开始时间以乙方提供车辆时间为准,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但不超过合同总额)。 |
公示日期: 2025年02月18日17时起至2025年02月21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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