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河源)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防水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
-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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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粮(河源)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防水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5280023
中储粮(河源)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防水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528002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储粮(河源)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已由中储粮集团公司《关于 2024 年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441600-04-01-48634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储粮(河源)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储粮(河源)储备有限公司、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合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防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高新区。
2.2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新建粮食仓库,配套辅助生产设施、管理生活设施等附属设施。其中,生产设施主要包括浅圆仓、平房仓、机械库、辅助用房等,管理生活设施主要包括综合服务楼、倒班宿舍楼、食堂及门卫房等。
2.3 项目招标范围: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及说明,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中储粮(河源)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一、标段二)暂估价中的防水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的防水工程 浅圆仓、1#散装平房仓、2#散装平房仓、提升塔、3#散装平房仓、4#散装平房仓、5#散装平房仓。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项目计划工期:防水工程工期约 120 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1 日。具体工期根据各施工总承包标段工程实施进度确定。
2.5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13726566.24 元。其中:防水工程(对应施工总承包标段一)分项限价:6839642.01 元防水工程(对应施工总承包标段二)分项限价:6886924.23 元
2.6 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 投标人须自行了解并办理进入项目所在地开展施工工作的备案登记手续。投标人如中标,则必须自行完成本次招标工程的主体及关键部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注:投标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 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2)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3.5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 或 C3);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6 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过至少 1 项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
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防水工程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防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证明(土建或防水分项验收证明文件)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证明(土建或防水分项验收证明文件)为准。
3.7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2)投标人未被中储粮系统列为不良信用企业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3)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web/home)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中没有黑名单记录,须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4)投标人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已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表,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5)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出现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及供货商材料款的舆情事件,承诺如发生承建项目账户资金被冻结问题,必须限期解决,并确保中央资金安全(由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5 17: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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