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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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亮化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711.6377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青山文化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亮化工程,预算金额:17,116,377.00元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亮化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文化客厅商业综合体项目亮化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其他要求: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如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则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3-13 09:3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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