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2025至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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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水务有限公司 2025-2027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DSWGC-GZ-2025-005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深圳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25-2027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光大水务(深圳)有限公司
2.2 项目规模: 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 2025-2027 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2.3 服务期限: 合同签署之日起 3 年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中国光大水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以下统称:光大水务)涉及 BOT、TOT、PPP 等特许经营项目招投标、项目履约、政府审计、绩效考核、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营等日常业务、争议诉讼和其他相关事务的法律咨询服务,对重大法律事务及光大水务要求的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发表法律声明;协助光大水务或应光大水务要求草拟、修改、审查重大合同(项目合同、重要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合同等)等法律事务文书;为较为复杂的并购项目提供交易架构设计的初步意见;应光大水务要求参加光大水务其他对外重要谈判;根据光大水务安排,为光大水务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投标人律所业务范围、财务状况、组织机构及职能、人员情况及构成、从业年限及从业经验、资质证书、优势及特长、获奖情况等,具有提供专业服务的专业水平;(4)本招标文件所述营业执照,投标人可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替代。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承办律师团队具有近三年为政府、大型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顾问、诉讼和非诉)的经验,且具有至少 2 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
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
具的书面文件为准。(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7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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