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农村饮用水及农田灌溉水质监测购买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农村饮用水及农田灌溉水质监测购买服务(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疆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BF(CS)-2025-02号
项目名称: 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农村饮用水及农田灌溉水质监测购买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00000
最高限价(元): 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5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监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农村饮用水及农田灌溉水质监测购买服务(二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6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县域地表水水质监测1个点位(32项指标),县域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1个点位(常规40项、水质全分析93项),县域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2个点位(28项指标),英吉沙县2025年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1个点位、农村县域河流湖库水质监测1个点位、农村农业面源控制断面水质监测2个点位、农村村庄土壤环境监测1个点位、农田灌溉水监测2个点位、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3个点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3个点位),英吉沙县2025年声环境质量监测(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7个点位、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103个点位、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20个点位、高考、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监测4个点位),重点污染源监测2个点位,2025年辖区污染源企业执法监督监测8家企业。;(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 1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商品外包装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