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5年度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19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公开-2025-1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5年度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宛城政采公开-2025-1-1
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2025年度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二次
16000000
16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025年南阳市宛城区医疗保险中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项目,筹资标准以上年度河南省平均工资为基数,在缴费年度的第一个月按比例缴纳,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分别按50%的比例承担,退休后不再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1600万元,最终以当年度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总部或分公司、中心支公司)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总公司与分公司、中心支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 ditchina.gov.cn)或()】,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8.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9.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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