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越北村胡友仙户建筑用地地块废渣废料处置工程(第二次)
浙江
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越北村胡友仙户建筑用地地块废渣废料处置工程(第二次) 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越北村胡友仙户建筑用地地块废渣废料处置工程(第二次) 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招标人为 柯桥区稽东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 稽东镇 越北村 ;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 交齐相应款项后10天内完成相应的清运及平整 工作 ; 招标范围: 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越北村胡友仙户建筑用地地块废渣废料处置工程(第二次) , 该地块产生资源量为:4336m?(其中宕喳(堆料)2228m?,宕喳(凝灰岩)2108m?)。本项目实施范围的宕喳(堆料)、宕喳(凝灰岩) 、渣土物等 进行装车、运输、处理、场地平整,包括装车、运输、处理、清理平整、风险、利润、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其中实施过程中的人工、道路铺设、机械、设备等均由承包人承担。运输车必经村道需做好路面保护,若对路面造成损坏的给予修复(路面保护设施及若造成路面损坏进行修复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投标人需对资源量进行报价,以总价最高者得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天内向绍兴市柯桥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缴纳中标价格确定的资源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
3.2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发改委、人民法院等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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