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盖煤业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
陕西
-榆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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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盖煤业公司煤研石综合利用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1-GF05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招标条件
本可可盖煤业公司煤研石综合利用处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可可盖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可可盖煤业公司2025年计划生产原煤1200万吨,含研率约为$10%$ ,即产生煤研石约120万吨。按照煤矿项目环评要求,煤研石全部采用浆体充填工艺进行井下充填。根据项目建设计划,研石充填系统预计于2025年底前建成投运。在此之前,为避免因煤研石贮存处置不当问题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结合《榆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攻坚任务的督办函》(榆环委办函(2024)20号)文件要求,现计划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煤矿产生的煤研石进行综合利用处置。
招标范围:对可可盖煤矿产生的煤研石进行综合利用处置,包括:综合利用、装卸、交通运输、环保、安全、协调处置等全部工作。本次招标预计煤研石综合利用处置量120万吨。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可可盖煤业公司煤研石综合利用处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
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3.投标人必须在榆林市工业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以煤研石处置或利用
项目完成备案(提供备案截图并现场核实);4.任何获政府部门批复的拟处置地或综合利用项目不得由不同投标人同时
参与投标,若出现使用同一批复文件的项目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投标人同时参与投
标的,则否决投标;
5.投标人必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煤研石综合利用或处置环评批复文件,煤研石综合利用或处置能力不得低于120万吨/年(若政府批复文件综合利用能力以 ${\mathfrak{m}}^{3}$ 为计量单位,则以煤研石密度1.5吨/m3进行折算)。投标人为煤研石制建筑材料或井下充填项目等综合利用的,须提供环评批复、工环保验收文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投标人为矿山修复类项目的,须提供环评批复且环评批复等文件中必须明确将煤研石作为回填材料;
6.投标人必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煤研石综合利用或处置业绩(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封面、主要工作范围、合同期限、签订日期、合同盖章、相应发票等主要内容)。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生产建材综合利用项目,则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上一年度消纳不少于80万吨煤研石所生产建材的销售发票扫描件,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无结果的,按无效认定,并列入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
7.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经营异常、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6 23:59附件下载
可可盖煤业公司煤矸石综合利用处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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