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运营招标公告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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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运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运营已经漾濞彝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5 年 2 月 10 日董事长办公会会议审议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漾濞彝族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运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1)为规范城市停车管理,充分利用城市停车资源,营造安全、有序、通畅、绿色的城市交通环境,招标人需招选一家服务单位完成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运维、管理等工作;(2)具体项目范围:位于漾濞彝族自治县主城区道路内的临时停车泊位 387 个、封闭停车场停车泊位 588 个,具体管理泊位位置分布及数量详见《泊位位置及数量明细表》。
2.2 投资金额:约 2450 万元(包含建设成本、运营管理成本)。
2.3 招标内容:完成漾濞县智慧停车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运维、管理等工作。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和内容的权利,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 项目实施地点:漾濞彝族自治县主城区道路内。
2.5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智慧停车泊位及停车场的施工、改造、安装及平台的测试准备,保障智能化设备完好率、识别率达到运营要求,后进入运营期,委托运营期限 20 年。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确保合作运营过程中的安全、合法、规范,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3.2 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1-2023 年的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 3 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相应的管理能力及设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4 企业信誉:
(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2 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栏中“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6 本项目允许分包:仅允许中标投资商将建设施工部分工作内容分包给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6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