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分水镇初级中学校2025年营养餐及早晚餐食堂劳务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5242025000045
二、项目名称:2025年营养餐及早晚餐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重庆市铜梁区巴川街道办事处龙门堤街135号8-2-2 | 470,820.00元 | 食堂营养餐劳务外包服务(单价):1元
食堂早晚餐劳务外包服务(单价):1元
| 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食堂早晚餐劳务外包服务 | 叙永县分水初级中学校,食堂营养餐劳务服务 | 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食堂营养餐劳务外包服务 | 叙永县分水初级中学校,食堂早晚餐劳务服务 | 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按照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施旭康 、 龙洪泽 、 邓大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管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计费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5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联系方式:公司名称:需解锁;联系人:杨飞;联系方式:需解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叙永县分水镇初级中学校
地址: 叙永县分水镇长坝街村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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