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1-2标段)招标公告
宁夏
-中卫市

附件下载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1-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4】2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超长期国债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海原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4000020250219025
2.2建设地点:海原县西安镇盐池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人工种草10000亩,草种主要为蒙古冰草、披碱草、沙打旺、胡枝子,播量2公斤/亩,混播比例为3:3:2:2,种草措施主要采取补播、施肥、管护、地面处理、病虫害防治等措施。
2.4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245日历天;养护期:365天。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修复面积5113亩等内容;
2标段:修复面积4887亩等内容。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1-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1-2标段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建造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所有潜在投标单位均可就本项目1-2标段投标,但为保证本项目工程管理、工作协调、质量及进度,只允许按照标段的先后顺序中1个标段,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采用远程解密,投标人不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请各投标人务必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宁夏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投标人》进行远程解密;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熟悉流程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6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卫市海原县2024年人工种草项目(二期)(1-2标段)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