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创投中心集中办公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石泉县创投中心集中办公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XZFCG2025001
项目名称:石泉县创投中心集中办公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创投中心集中办公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创投中心集中办公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创投中心集中办公区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2024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2024年度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中,不能有与其它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 (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小微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