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房产中心智慧房管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南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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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房产中心智慧房管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FCX20250200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方城县房产中心智慧房管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81万元,招标人为方城县房产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慧房管平台系统,含软件建设、历史数据转换合并、服务搭建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方城县房产中心智慧房管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方城县房产中心智慧房管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2.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和资格信用承诺制。
2.3.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7.供应商需提供方城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注: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与投标文件对应信息相一致,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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