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仲镇水产品电商孵化基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淮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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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镇水产品电商孵化基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2025-博晨-03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一、招标条件
本管仲镇水产品电商孵化基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7万元, 招标人为盱眙县管仲镇姬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工程规模:建设管仲镇水产2栋厂房,配套土建、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管仲镇水产品电商孵化基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管仲镇水产品电商孵化基地(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二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并提供相关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参照示范格式五(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并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5.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及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
6.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所投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为合格状态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其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正常参与投标,一经查实不符合法律法规参加投标,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
10承诺书格式参照示范格式三(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11.中小企业申明函格式参照示范格式六(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装入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
1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对应的标的行业为建筑业
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列为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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