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一期)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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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一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JXPSZ-20250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一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南京兴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一期) 2、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及江北新区 3、项目内容:市政道路车行道、人行道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的挖掘占用恢复及甲方要求的其它施工内容。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清单。 4、质量要求:合格 5、工期:达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合同结束: ① 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2月31日; ② 根据甲方需求,结算价满50万合同结束。 6、本项目合同价:标段一50万元;标段二5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一期):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承诺书);
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建筑服务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投标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有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的情况。
8、本项目拟选取前2名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单位,按照排名顺序,分别签订标段一、标段二的合同。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7 17:00附件下载
2025年挖掘恢复劳务分包采购(一期)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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