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龙孔镇新观村202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磋商邀请
四川
磋商邀请
对 岳池县龙孔镇新观村 2024 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ZZ-20250219
2、采购项目名称: 岳池县龙孔镇新观村 2024 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3、采购人:岳池县龙孔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 中洲腾达建设 (四川)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 : 中省补助资金及乡镇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金额 : 397511 . 74 元 (大写: 叁拾玖万柒仟伍佰壹拾壹元柒角肆分 )
三、磋商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特点和规模相适应的最低资质等级》,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在本公司的公路工程类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公路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3)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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