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第四次)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湖南
桑植县 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第四次 ) 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TJGJ-ZJJ-202400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桑植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第四次 ) (项目名称)已由 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 ,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以 《 关于桑植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张发改审批〔2023〕5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桑植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标段名称: 桑植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第四次 )
2.2 建设地点: 桑植县澧源镇、瑞塔铺镇、刘家坪白族乡、洪家关白族乡、利福塔镇、芙蓉桥白族乡 6个乡镇的32个行政村。
2.3 建设规模:
1.集中处理: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5处,总处理规模90 m3 /d,其10 m3 /d 污水处理站 3 处,30 m3 /d污水处理站 2 处 ; 2.分散处理:建设单户人工湿地 1586 套,两联户型人工湿地 132 套,三联户型人工湿地 55 套,分别配备接户井及接户管 ; 3.纳管处理: 对居民建设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 将居民产生的生活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后就近排入周围水体, 服务户数 171 户。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设单位结(决) 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建设地点 | 备注 |
---|---|---|---|---|
1 | 第三标段 | 5604598.52 | 洪家关白族乡、利福塔镇 |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具体要求如下: / 。
2.7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2.9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类(专业名称)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类(专业名称)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级别)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5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 件。)
□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 。
3.8 其他要求:
1、项目招标投标时,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无条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履约担保意向书模板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
2、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以下配备: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