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2025年度办公生活用品及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二标段打印机耗材)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KDZB【2025】-0012-CG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2025年度办公生活用品及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二标段:打印机耗材)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奎屯公安处2025年度打印机耗材(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壹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②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③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④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⑤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⑦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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