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绿化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JLWLGA-G1003
项目名称:某部绿化整修工程
预算金额:22.74300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74300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工程特征:园林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北京市
3.招标控制价:227430.05(元)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示的绿化整修工程等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园林绿化相关业务。
(七)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已竣工的合同金额在17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 九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 军队采购网 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 注册 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园林绿化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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