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嵩县交警大队警用执法信息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项目概况 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嵩县交警大队警用执法信息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嵩政采竞磋-2025-6
2、项目名称: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嵩县交警大队警用执法信息系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8,210.83元
最高限价:808210.83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嵩县政采磋商(2025)0013号-1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嵩县交警大队警用执法信息系统项目808210.83808210.8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嵩县交警大队警用执法信息系统项目,主要内容为道路违停及卡口设备,包含监控摄像机、定焦镜头、生态补光灯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等实施工作,使其进入使用阶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7)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应按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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