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市柏垫镇陈村、候旨墩1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 | 名称: 广德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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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广德市爱民路桐?I大厦 13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安徽桐?I企业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广德市爱民路桐?I大厦 12楼 | |
项目名称 | 广德市柏垫镇陈村、候旨墩 10MW地面分布式光伏工程 |
项目编号 | GDS-GC-GK-2025007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19日09时00分 |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按笔画数量顺序排序)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地址:安徽省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 999号宛陵科创城1号楼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叁仟零肆拾伍万零陆佰伍拾捌元伍角陆分(30450658.56元) | |
工期: 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翟宇恒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234212201246、皖建安B(2024)002311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
投标资格业绩:旌德县 3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EPC | |
企业业绩: 1.安徽亚新科密封技术有限公司2.48MW光伏发电项目;2.广德博朗科技有限公司1.9998MW光伏发电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需解锁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建国街道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叁仟零肆拾万贰仟叁佰肆拾玖元伍角叁分(30402349.53元) | |
工期: 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崔谊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234151671612、皖建安B(2011)009414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安徽鼎连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企业业绩: 1.安徽鼎连高分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2023年度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宣城南天电力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南路莲花塘商务中心 1段 | |
投标报价 :人民币叁仟零肆拾陆万陆仟柒佰肆拾贰元玖角捌分(30466742.98元) | |
工期: 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晏纹 | |
相关证书名称: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证书编号:皖 234212188064、皖建安B(2022)037143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 | |
投标资格业绩:宣城高新区加速器产业园 4#楼、5#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企业业绩: 1.宣城高新区加速器产业园4#楼、5#楼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2.泾县经济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安徽繁景电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之源实业有限公司、中合智腾建设有限公司、紫创光科绿能(深圳)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慧天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因投标文件中预留金、绿色发展保障资金计税,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安徽国通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弘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华洲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因投标人资格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5年02月20日-2025年02月24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宋工,联系电话:1 521551204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需解锁。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 ,联系电话:需解锁。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被异议人名称; (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 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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