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诚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全南县南迳镇人民政府-南迳镇中切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QN-XC001-1)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
项目概况 南迳镇中切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 磋商 文件,并于 202 5 年 1 月 24 日 15 点 0 0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CY2024- QN-XC001 -1
项目名称: 南迳镇中切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 1893309.25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1798643.79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 条目 编号 | 采购 条目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元 人民币) |
---|---|---|---|---|
2409-360729-04-01-715644 | 南迳镇中切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 | 1 | 项 | 1893309.25 |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 3个月,监理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 磋商 :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或 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的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 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 施工总承包资质;
5.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3 拟派项目负责人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以上 (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4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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