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万市大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遴选合作供应商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扬州市
附件下载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万市大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遴选合作供应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扬州万市大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扬州万市大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遴选合作供应商 2.项目编号:HHZC-20250202 3.报价要求:各供应商按“折扣”进行报价。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中标折扣结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调料等不得高于大润发等大型超市卖场的价格,不得高于石塔等农贸市场的零售价格。 4.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扬州万市大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遴选合作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扬州万市大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遴选合作供应商:
(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 ① 如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
- 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
(三)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7 17:00附件下载
扬州万市大集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遴选合作供应商公开招标公告.pdf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