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学生宿舍三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
重庆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学生宿舍三期建设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学生宿舍三期建设工程 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渝发改社会【2024】545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中央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南山校区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 约 11992平方米,其中,学生宿舍 约 11495平方米,设备用房并配套地面停车位、广场、绿化、道路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南山校区学生宿舍三期建设工程所有相关内容。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84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超前钻勘察、施工图设计 、 工程施工、其他 EPC实施过程管理 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国家现行工程设计及建设规范、规程等要求,在随招标文件发出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基础上,按国家和重庆市现行建筑标准、规范对本项目建筑工程(建筑、结构、防水、保温、节能与绿建、装配式建筑、幕墙及外立面装饰、门窗等)、安装工程(变配电及电气、消防、给排水、通风空调、弱电智能化等)、总图及室外工程(一般土石方、支护、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及地面硬质铺装、学校室外运动场、综合管网及管线迁改、附属构筑物等)、室内装饰工程、污废水处理工程等以及与上述内容相关的装配式、绿建等专项的补充、完善,开展并完成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超前钻勘察以及施工、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勘察设计服务。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中的建筑、结构、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室外管网 、 室内外强弱电 (含 迁建)、道路、消防、景观绿化、节能、装配式建筑、附属工程、人防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全部施工工作,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工作。
(3)工程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中的设施、设备、材料等采购、运输、保管、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办证等,以及材料设备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竣工、外协谈判等工作及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编审、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420 日历天 ( 该总工期仅为施工工期,勘察设计周期需按甲方要求开展 ) ,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 按甲方要求开展 ;
施工工期: 420 日历天 ; (以发包人发出的正式开工令开始计算, 工程 竣工验收之日止 。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因本项目基础设施限制,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投标人处采购 。
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1)、(2)(3)资格条件:
(1)勘察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①、②、③项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 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按照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分工提供相应的资质。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 .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即联合体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 勘察 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