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政路(龙塘村段)两侧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福建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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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政路(龙塘村段)两侧环境提升工程项目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4〕53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 ,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债及街道自筹 ,招标人为 福清市人民政府石竹街道办事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2525295元;K值 $=12%$ ;工程发包价为222226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对福政路(龙塘村段)两侧建筑进行立面改造,改造面积2068平方米,对福政路南(龙塘村段)沿街人行道路面进行提升改造,铺设彩色混凝土面层,全长720米,宽度3米~8米。工程内容包括建筑立面改造、路面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52529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个月;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2)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2日23时59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福政路(龙塘村段)两侧环境提升工程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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