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珠海巡回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审理庭庭审系统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珠海巡回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审理庭庭审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兴国街4号中立信大厦9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4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N2024-004
项目名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珠海巡回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审理庭庭审系统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珠海巡回审判法庭建设项目-审理庭庭审系统升级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4、其他:报价人须对本项目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的报价均被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3年,建设期3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磋商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允许分支机构参与磋商,分支机构参加的,同时提供分支机构及法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证明文件或者法人单位(集团)内部允许分支机构直接参加招标采购的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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