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菏泽分公司2025年移动网共建共享优化服务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山东
-菏泽市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 中国电信菏泽分公司2025年移动网共建共享优化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CTBX0090-2025-0305 ),采购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 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 包 1:对菏泽分公司4/5G移动网络进行日常优化,确保省公司要求工作全部做到位,对于共建共享工作期间设备拆除过程评估优化,拆除后复建站点数据添加及优化。保障菏泽电信移动网指标和移动网用户感知稳步提升。包2:协助买方完成日常性的网络优化工作,以保障网络稳定运行并提升网络质量水平为目标,完成投诉100%上门修复及其他投诉工作。
1.2 采购内容:包 1:电联之间4/5G互操作配置、审核、修改,联通共享4/5G站点优化,菏泽全区域内(包含高铁)拉网测试,对拉网问题区域进行优化、复测并输出优化分析报告、参数调整记录表、天馈调整记录表等。包2:投诉工单处理、现场处理和测试,以及买方安排的网优方案实施,菏泽全区域内(包含高铁)拉网测试,对拉网问题区域进行优化、复测并输出优化分析报告。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标 包划分:本项目划分 2 标包, 总预算金额为 457000元(不含税) , 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 1 个。 即兼投不兼中 。标包划分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包号 | 服务内容 |
|---|---|---|
| 1 | 标包 1 | 无线网络优化 |
| 2 | 标包 2 | 网优协维 |
1.4 服务期:自 2025年9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具体如下,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序号 | 标包号 | 最高响应限价(元,不含税) |
|---|---|---|
| 1 | 标包 1 | 267000.00 |
| 2 | 标包 2 | 190000.00 |
2. ★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 1- 标包 2)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 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人员要求: 标包 1供应商 需为本项目配备 至少 1 名高级优化工程师、 2 名中级优化工程师、 1名测试工程师; 标包 2供应商为本项目 配备 至少 3名测试工程师、2名工单回复人员。须提供配备人员的身份证及近 3年内任意3个月社保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3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具有同类业绩合同(同类业绩是指: 网络优化服务类)至 少一个。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若为单项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 )若为框架合同:每份合同均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应订单或发票扫描件。
2.4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年 2月28日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 2月28日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年 2月28日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 ,应 对供应商 及 其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 执行禁止采购处理 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6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7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5 17: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