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电信吴忠分公司同心县公安局禁毒电子防控圈项目(三期)标段二(第二次)询比公告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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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吴忠分公司同心县公安局禁毒电子防控圈项目(三期)标段二(第二次)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吴忠分公司同心县公安局禁毒电子防控圈项目(三期)标段二(第二次)】(项目编号:【NXTFZB-202439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咨询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本项目于2025年1月16日发布第一次公开询比公告,2025年1月24日进行公开询比,因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第一次询比失败,采购人决对本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电信吴忠分公司同心县公安局禁毒电子防控圈项目(三期)标段二。
1.2项目预算:项目预算金额为615224.48元(不含税)/685600.00元(含税)。
1.3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3.1采购内容:在客户单位指定地点安装900万反向卡口高清抓拍单元、微基站信息采集器、结构化微卡口相机、400万双光双摄网络摄像机、治安带变焦相机等设备及配套设施以及相关施工运维服务等。
1.3.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实施区域:宁夏吴忠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1.5项目交付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整体项目实施并达到验收标准。
1.6质保期: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37个月。
$1.7\star$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615224.48元(不含税)/685600.00元(含税),其中施工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240091.74元(不含税)/261700.00元(含税),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375132.74元(不含税)/423900.00元(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8【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及证书:
a.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b.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如证书已到有效期,提供相关延期证明文件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
a.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b.项目经理(1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其他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特种作业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低压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
注:供应商须提供投入人员的以下有效证明材料: ①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 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 ③ 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书扫描件(注:特种作业证书颁发机构为应急管理部门,如证书已到复审期,需提供复审通过证明,否则视为无效证书); $\textcircled{4}$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自2024年6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供应商委托第三方单位缴纳,还须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
(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承接的至少1例同类项目业绩(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类)。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至少包含标的物页、金额页及签章页)资料,以合同签订日期及金额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及实际发生订单(或发票),以实际发生订单(或发票)时间及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及发票,以订单时间及金额为准)。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清晰有效的扫描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近两年(自响应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4 18:00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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