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桂洋镇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
福建
-泉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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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桂洋镇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致:福建嘉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品尚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全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圆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知行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春县桂洋镇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招标编号为ZRXYCA2025001,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永春县桂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付及自筹,招标人为永春县桂洋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锐祥(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工程建设地点:永春县;
1.2.工程建设规模:491377元;
1.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1.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85087元;
1.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1.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2.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2.6.其他资格要求: 1)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题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若被列入省级及市级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2.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2-27 17:30附件下载
永春县桂洋镇殡仪服务站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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